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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地寫的聘僱外勞優點

1.基本薪資敘薪,僱用成本低 → 台灣勞工注重薪資和工作的對等比,這是台灣勞工的錯,不是慣老闆喜歡用香蕉請猴子的問題,反正台灣勞工餓死慣老闆也不會倒閉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

2.工作配合度高,喜歡加班 → 台灣勞工毛很多,問題很多,民智未開拒絕奴化,還愛討加班奶粉費,所以,不適合超愛天天違法喊責任制的慣老闆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

3.擔任辛苦、骯髒、危險、夜班及輪班工作 → 超級低薪的辛苦、骯髒、危險和夜班及輪班工作,台灣人都不幹,反正和移工打官司比和台灣勞工打官司還划算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

4.免提繳勞退6%與就業保險費 → "本國"政府保障"本國"勞工的基本福利,變相就是剝奪"本國"慣老闆買房換車的錢,所以有計畫買房換車的慣老闆千萬不要請台灣勞工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(這點最可恥好笑)

大結論:台灣勞工爭取權利和生存到死都還是社畜,台灣慣老闆現在在思考今年要換哪台跑車。

我覺得最悲哀的一點是:把台灣要進步改善的職場環境的問題點,轉變成雇用外勞的"優點"

既然雇用外勞有那麼多好處,那每間慣老闆大量僱用移工之下,自然而然,就沒人想去改變台灣長期以來惡劣的低薪職場環境了

所以,這文案真是本末倒置,助紂為虐,可恥吶~

類似的文案越來越多後,台灣的職場環境就會整個被黑心慣老闆拉低,然後本國籍勞工的就業機會只會越來越窄

難怪台灣的低薪文化,全世界皆知,堪稱台灣之光之一

補充:我之前看過最扯的薪資是,前端工程師,35K左右,大夜班,26K、要求大學法律系畢業,也26K

而且以上都在天龍國,還是今年的案例

垃圾政客和廢物官員,這些沒腦的貪官都賺的比有腦的正常人多了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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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康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