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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的老闆曾和我說

他說來面試的人,做了幾週或一個月或幾個月後就離職

他視這些人都是來利用他的

意思是,你目前缺錢,你只急需現階段有工作,等到解決你眼前的缺錢困難,你就會繼續找下一份更好工作

就是先求有再求好,把這份工作當跳板,只為了解決燃眉之急

並不是想真正的想投入這份工作,或對這工作有興趣,有個發展並長期待下來

老闆認為就是他們,害公司每次只能不斷的找人,無法培養儲備幹部

他說這些人很可惡,只想利用他

我覺得這種話有失偏頗

第一,在台灣我相信有8成以上只是為了生活或貸款而上班

所以不要自以為每個來應徵的人,都一定是有興趣才來

第二,我認為這沒什麼完全不對,如果認為這些人可惡來利用人,那為何不換過來想,你幫助那些急需用錢的人有個暫時收入

是的,公司不是慈善企業,但這種作法或想法也不是慈善啊!

人家確實有來工作換取薪水,以自身勞務和時間換取等價等值的東西

這哪裡算是利用人?

真正的利用應該是沒做事卻拿到報酬,或做少事拿到全額報酬,或踏著你血去換取他個人的榮華富貴

這才叫做利用!

公司人事本來就來來去去的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、規劃和考量,而做出選擇

或許別人就真的不適應!只是想說就撐滿一個月

怎麼把那些離職的人都當作利用你?

心裡有鬼看什麼都是鬼

如果公司流動率太高,那要反省的應該是公司本身

同間公司,換個10個不一樣的人都待不下去

那問題出在哪?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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