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以前早就聽說台灣流浪教師很多
進入學校工作後,發現學校一直苦惱找不到老師,有些還已經輪招了好幾輪了
當時我問:流浪教師那麼多,怎麼學校還找不到老師?這不是很怪嗎?
原來,流浪教師是指有"教師證"的老師,學校要的是"代理"老師的缺
想當然,流浪教師多,然後學校招不到(代理)老師
既然這樣, 學校為何不開出擁有教師證的正職缺?反而挖洞給自己跳,找一堆找不到人的代理教師,還會承擔開天窗的風險?
答案很簡單,大家都知道
卻有很多鬼遮眼的高官、校長等到處放話,混淆洗腦不懂的大眾,試圖掩飾些什麼"真相"
政府機關本身就是始作俑使者,拚命的找外包,拚命的把缺都外包出去,省成本省開銷省一堆,然後還不用負大部分的雇傭責任
再加上承攬就是"編制外",不屬於我們體制內的人,他們就是屬於奴隸階層
承攬人員可能會比機關編制內的"工讀生"的地位還要低下
大家也把你當作狗使喚,部分還很不客氣也很不尊重,反正沒人願意做的狗屁倒灶,全丟給承攬
不想用,一句話很容易把你踢走,因為是承攬關係,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,而非機關
什麼福利都沒有,有些連年終都沒有,你的薪資就永遠都是最低月薪
拿來洗經歷是很好(但你的投保單位依然是派遣公司),非常沒有保障,隨時都可以要你走人,你也隨時都會失業
就好像勞基法規定,如職缺屬於不定期契約的話,就不能有一年一聘的合約
但,政府自己都無視法條,自己都玩這招了
政府說沒有試用期,但政府合約裡還是會白紙黑字寫出"試用期"這三個字
結論是,政府自己都帶頭做了,民間企業當然拚命且跟著做
所以我說,上梁不正,下樑就怎麼歪
台灣的法條基本上都是寫好看的,政府都帶頭做給私人企業看了,底下的人又不是白癡
再者,也有假徵才有內定人選、走後門的等等
衍伸出世襲世代,富者恆富,貧者恆貧
而當政府毫無公信力時,或者是司法制度
那整個國家就會只剩下「不公不義的事」和「作奸犯科的人」
PS.窮到毫無選擇時,先找派遣也是一個選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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