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地寫的聘僱外勞優點
1.基本薪資敘薪,僱用成本低 → 台灣勞工注重薪資和工作的對等比,這是台灣勞工的錯,不是慣老闆喜歡用香蕉請猴子的問題,反正台灣勞工餓死慣老闆也不會倒閉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
2.工作配合度高,喜歡加班 → 台灣勞工毛很多,問題很多,民智未開拒絕奴化,還愛討加班奶粉費,所以,不適合超愛天天違法喊責任制的慣老闆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
3.擔任辛苦、骯髒、危險、夜班及輪班工作 → 超級低薪的辛苦、骯髒、危險和夜班及輪班工作,台灣人都不幹,反正和移工打官司比和台灣勞工打官司還划算。結論:林北超不推薦台灣勞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