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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要應徵一個人,把他當全職來用+做全職的事
在這4天的7小時卻只給時薪的薪水
算一算和最低月薪少了4千多元
保守猜測,和他們家的全職月薪至少也少了5~6千或以上
明明是協辦和助理角色,然後要你當全職幹全職在做的事
好意思叫兼職,但就是要你負起業務責任+事情包山包海
兼職領時薪當10人用
台灣慣老闆荷包滿滿,真好當~真好賺~
駱駝、獅子、嬰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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