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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慣老闆那德性

就知道為什麼台灣職場長期以來普遍存在惡劣的文化(慣老闆,壓榨員工,違反勞基法,只願給低薪,對下屬口出惡言及性別歧視等)。

這真的台灣未來的不幸,建議勞工局真的要硬起來,打擊更多黑心慣老闆 ,並扭轉台灣職場的陋習。

可惜台灣 民風是勸合不勸離,先不論其他因素

我認為如果每次都要用調解,說實話,怎能對違法者有嚇阻效果。

我早已聽聞很多委員或政府員工,在勞資糾紛時都會先勸勞工走和解(很少先勸公司和勞工和解)

講一堆不利勞工理由(如金錢時間),還會說與其花時間糾結在這,不如把時間拿來找新工作。

勞工就弱勢了,結果現在更弱勢。

在台灣會吵的有糖吃,是指公家或官股民營企業。

私人企業?拜託!不要搞小動作把你弄掉又不付資遣費就包庇了!

這就是台灣法律悲哀,有錢判生,沒錢判死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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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康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