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有個針對違規很噁心的規定
叫做違停先勸導不開單
因為這樣,一堆人就這樣隨便找個人坐在車上違停
反正到時候被警察發現就移車,沒被警察發現呢?
就整條馬路我家的繼續停
台灣人很喜歡靠北沒問題,林北也是
但是當很多時候明明就是不對、錯的、不應該這樣做、或者這樣做會妨礙到其他人
然後被開單了,就到處靠北討拍,怪政府搶錢怪警察怪檢舉人,就是他馬的不怪自己腦殘+弱智
不然就是有錯在先,卻反而要求警察先勸導,如果警察執意要開單還會被大小聲
哈囉?你違規在先,本就要受到處罰,怎麼會變成義憤填膺?
你無腦嗎?你不違規不就沒事了?
政府也是弱智,政府官員都是低智商的腦殘,什麼立下先勸導不開單的規定,妨礙他人自由就是錯,你它馬的勸個屁洨拉
這次勸導,下次就不敢違停了嗎?
難怪違停的人都那麼囂張那麼理直氣壯的不怕死
除非受害家屬一併申告,不然我好像很少看到違停害人跌倒,然後被後車撞死,還要連帶賠償和法律責任
幾乎都是閃避不及撞死人的駕駛的最大責任
今天也看到一個無良缺德的雞掰駕駛
直接大辣辣的違停在車牌前面公車格上,並且還在車內滑手機,無視旁邊在等公車的民眾
幹你娘臭機掰,你不要臉你媽還要臉拉
請問你有用你的屁眼想過,公車來了,你它馬的雞掰擋在那,是要公車提早停在30公尺外載客,還是要乘客繞過你這個廢物車走在馬路上,並且小心後方車輛來上車?
幹你娘的,你怎不去吃洨
還是再次重申一遍,只要違停無傷大雅,或者2分內的快停快閃,或是要卸貨的貨車,這些違停我都可以接受
畢竟台灣的環境和道路設計,不違停是不可能的代誌
但你它馬的違停到很囂張又誇張,例如我曾遇到直接停在斑馬線上,或者妨礙到其他人造成大塞車的,或造成其他車要跨越雙黃線繞過你的
就你它馬的死三寶去死一死啦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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